第三屆公共藝術獎

完成年份: 2012

策劃年份: 2011

主辦單位: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

辦理地點: 華山藝文特區 東2A

全案介紹

96年首次辦理「第一屆公共藝術獎」,以88至93年國內公共藝術為對象,98年規劃辦理第二屆「公共藝術獎」以94至95年國內公共藝術為主。在第一、二屆之執行基礎上,喜恩結合「公共藝術專業」與「公關媒宣整合專業」為「第三屆公共藝術獎」創造完美的執行成果。第三屆公共藝術獎參賽作品的設置年度為民國96至99年,130案報名參選的作品中,共有25案作品入圍,包括台北捷運蘆洲線蘆洲站的「舞之羽」、台北當代藝術館廣場的「音響機器人」、台中市長安國民小學的「毛毛蟲家族」等作品,透過環境之結合傳達出新的空間詮釋,創造出更具藝術性與多元性的環境視覺景觀。

執行過程

第三屆公共藝術獎徵件範圍,以民國96年至99年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所設置之公共藝術為對象,過程中除了辦理初選、複選、決選三階段評選,為能掌握作品特色,評選委員親臨設置地點現勘入圍作品,並與藝術創作者、興辦機關、策展單位深入對話後,投票評選出最佳得主。並於101年09月24日舉辦之「第三屆公共藝術獎頒獎典禮」,由吳敦義副總統頒發「卓越獎」、「最佳策劃獎」、「最佳創意表現獎」、「最佳環境融合獎」、「最佳民眾參與獎」、「最佳教育推廣獎」、「最佳人氣獎」等七獎項。「最佳卓越獎」由臺北市政府捷運局獲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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